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自治区继续教育相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目前,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已开始,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时间,按要求在本年度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行业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报名学习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请务必先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报名,再到相应继续教育基地指定网址进行学习。未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报名或在其他平台学习的继续教育证书,不予认可。
2、报名时,“工作单位所在地州”,请务必选择“阿克苏地区”,并选择平台上正在开班的继续教育基地进行报名。“工作单位所在地州”选择其他地州报名学习的,将无法发放证书。
3、报名后,请务必在本报名批次“上课结束时间”前完成学习。未按要求在本报名批次内完成学习,需跨批次继续学习的,需联系继续教育基地重新报名,否则将无法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