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阿克苏地区各系列(专业)2025年度职称评审及民营企业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开展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等4个系列(专业)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5年6月18日—7月25日18:00,截止7月25日18:00未将申请书提交至阿克苏地区评审委员会进行第一次审核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二)审核时间:2025年7月20日—7月31日。
(三)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
(四)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8月1日—8月12日。
(五)评审及公示时间:评审会议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评审会结束后,对通过评审人员进行系统内公示,并由各用人单位同步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会议公示”栏内查看评审结果。
二、评审范围
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正、副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干部院校教师专业(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讲师、助教)等4个系列(专业)职称。
三、评审条件
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在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aks.xjzcsq.com)“任职资格条件”专栏查阅。
干部院校教师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在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任职资格条件”专栏查阅。
四、职称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
职称评审工作全程通过“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进行,未使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评审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申报人需进入“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aks.xjzcsq.com)登录个人账号、填写申报资料并逐级申报,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权限进行审核、评审。
(二)材料申报
1.信息填报。申报人在填报评审材料时,须认真准确填写各栏目,并上传正向、清晰的相应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因漏传、错传、未传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人未通过首次审核的,应于退回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修改材料并提交,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次数不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退回后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2.学历证明。申报人在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的同时,需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无法查询,需扫描上传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3.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取得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新疆取得职称的,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外地取得职称的,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考核情况。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上传近3年(2022、2023、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供个人近3年考核鉴定表。
5.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需上传近5年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2021—2025年度公需课及专业课),2021年之后的专业课合格证书及2022年之后的公需课合格证书需从系统获取,其余年度手动上传。符合免继续教育培训的在继续教育栏上传免学审批表(样表在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主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6.论文要求。对申报地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等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著作、论文作为一项业绩成果计入赋分,不作为职称申报的硬性条件。
7.普通话等级证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上传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三级乙等。
8.其他材料。单位公示、公示结果、推荐报告、个人承诺书、普通话证书等资料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相应栏目中,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由单位职称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9.信息遮盖。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模式,申报人需按照系统提示勾选遮盖项目,在附件中遮盖本人姓名、照片和工作单位,同时需使用“XX XX”代替申请书工作总结、工作简历、项目简介等文字内容中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名称。涉密材料需经过脱密处理后上传。
(三)材料审核。基层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重点审核申报人基本信息、学历、专业工作年限、聘任年限、实践能力(经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继续教育、专业考试等内容是否真实有效。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按程序上报公示无异议人员材料。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
(四)材料报送。申请书状态显示为“已接收材料”的,需由基层单位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自动生成带水印、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公示、公示结果、推荐报告、个人承诺书等材料原件报地区人社局职称社会化评价科(样表在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主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基层单位在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本单位已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申报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
(五)专业水平答辩。申报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干部院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专业水平答辩,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开展;申报干部院校教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的,免于答辩。其他免答辩条款请参考《关于开展阿克苏地区各系列(专业)2025年度职称评审及民营企业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阿地人社传〔2025〕21号)。
(六)经济系列评审考试。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要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成绩(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成绩有效期为5年;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成绩仅当年有效)。
(七)缴费标准及方式。高级550元/人,中级400元/人,初级200元/人。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书通过网上审核后,需到地区综合办公二区5号楼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2室,通过扫码支付的方式进行缴费。
(八)评审通过率。为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设置正、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正高级、副高级通过率分别不高于60%、75%。
(九)强化督导问责。基层单位及各县(市)人社部门要严格落实“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评审工作纪律,严把评审质量关,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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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