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地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2025年度职称评审及民营企业专项评审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各阶段工作按期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地区从事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职称评审。营业执照在地区范围内注册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在地区人事代理机构托管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疆外民营企业派驻地区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民营企业中、初级职称专项评审。
评审条件中规定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从其规定。
二、申报方式
地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职称申报人、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均须使用“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aks.xjzcsq.com),网上注册、申报、审核、评审。未使用“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评审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
(一)中、初级通用职称评审。申报中、初级通用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进入“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aks.xjzcsq.com)登录个人账号,选择“职称申报”模块“申请职称评审”选项,填写申报资料并逐级申报。
(二)地区“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地区“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进入“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aks.xjzcsq.com)登录个人账号,选择“职称申报”模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南疆地区)”选项,填写申报资料并逐级申报。
(三)民营企业中、初级职称专项评审。地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初级专项评审,需进入“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aks.xjzcsq.com)登录个人账号,选择“民营企业专项申报”模块,填写申报材料并逐级申报(民营企业基层单位账号“材料接收部门”应选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县(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推荐。申报人在同一年度申报同一系列(专业)、同一级别职称,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方式申报。
三、评审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35号)执行(可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平台”职称服务栏职称评审条件中查阅)。
四、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5年6月16日—7月25日,逾期未报的不予认可。
(二)审核时间:2025年7月25日—8月15日。
(三)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
(四)评审及公示时间:评审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评审会结束后,对通过评审人员进行系统内公示,并由各用人单位同步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一)个人申报
1.信息填报。申报人在填报评审材料时,须认真准确填写各栏目,并上传正向、清晰的相应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因漏传、错传、未传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人未通过审核的,应于退回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完善材料并提交,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次数不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退回后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2.学历证明。申报人在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的同时,需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无法查询,需扫描上传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3.信息遮盖。地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各级别职称评审均采取“双盲”评审模式,申报人需按照系统提示勾选遮盖项目,所有填写内容及上传附件中涉及本人姓名、照片和工作单位信息均需遮盖。涉密材料需经过脱密处理后上传。
4.继续教育证书。申报人按规定每年须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上传近5年(2021—2025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及专业课培训合格证书。2021年之后的专业课合格证书及2022年之后的公需课合格证书需从系统获取,其余年度手动上传。符合免继续教育培训的在继续教育栏上传免学审批表(附件4)。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初次参加职称评审对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5.普通话等级证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上传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三级乙等。
6.其他材料。单位公示、公示结果、推荐报告、普通话证书等资料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相应栏目中。
(二)材料审核。各县(市)人社局、林草局、地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地区相关职称政策以及本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进行审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重点审核申报人基本信息、学历、专业工作年限、聘任年限、实践能力(经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继续教育、业务考试等内容。用人单位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提交。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
(三)专业水平答辩。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专业水平答辩,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用参加专业水平答辩。答辩分数按照10分制计入学科组量化赋分分值,答辩分数未达到答辩总分40%的,视为评审不通过。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当年申报职称评审可免予参加专业水平答辩(答辩成绩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
(四)评审缴费标准。高级600元/人,中级400元/人,初级200元/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显示“已接收材料”后,向本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缴纳评审费,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五)两类人才贯通。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相关政策精神,在工程技术、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实现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评价贯通。
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近三年考核合格的高技能人才,不受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条件的限制,均可参加职称评审,重点评价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分别满2年、3年、4年的,可分别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监督,严格规范职称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要求、高标准开展好职称工作。
(二)强化督导问责。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评审责任机制,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在全地区予以通报。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职称政策解读及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圆满完成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联系方式:0997—6797232;监督电话:0997—2282697
平台技术服务:0991—3193615、3193501
附件:
1.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2.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3.个人承诺书(模板)
4.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阿克苏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1
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根据自治区、地区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对××同志申报××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进行公示。
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族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思想政治条件:(突出政治表现,强调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业绩成果:(简要描述近五年的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并说明对业绩成果的实际贡献)。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同志的相关信息有疑异,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办公室,监督电话:××××
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同志自入职本单位工作以来,××××××××××××××××××××××。主要表现如下:
一、政治方面:
二、工作方面: 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工作能力。
三、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
综上所述,该同志在任职期间×××××××××××××××××××××××××,经本单位对××同志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申报材料真实准确,且公示期间无异议,同意推荐××同志申报××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个人承诺书(模板)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且网上填报与送审报表内容完全一致。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承诺人:(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学位 | ||||
何时何学校何专业毕业 | ||||||
现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 时间 | |||||
现有专业 技术职务 |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 |||||
免学理由 | ||||||
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注:
1.仍在参加“访惠聚”驻村(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访惠聚”办公室审核;参加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党委统战部门或南疆四地州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已返回人员,由原派驻单位所属的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审核。
3.各地各部门不得私自设置免除继续教育学习事项及申请表(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