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系列
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阿克苏地区各系列(专业)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10月8日起登录“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aks.xjzcsq.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8:00,逾期未提交的不予认可。参加自治区级职称评审的按自治区职称评审通知为准。
(二)审核时间:2025年10月31日—11月7日。
(三)缴费时间:2025年11月5日—11月11日。
(四)评审、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5日—11月30日召开职称评审会。评审会结束后,次日在系统内进行公示。
二、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评审对象为地区各类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含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学校医院、医务室等),从事医疗、医技、护理、药学、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等专业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援疆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事业单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人员、受党内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在影响期内)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三)评审条件按照2024年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评审条件》)相关规定执行,参加评审人员资格时间按照聘任时间进行计算。专业技术人员可在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aks.xjzcsq.com)主页查看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乡(镇)、社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也可申报地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二者不可同时申报。
(五)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乡(镇)、社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也可申报“地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两者不可同时申报。
(六)援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予以免试,可直接参加评审。
(七)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的,鉴定结论未形成之前,本年度暂不得申报。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
申报地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定向评价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进行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电子证书申领。申报时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登录个人账号→选择职称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南疆四地州)进行申报。申报地州级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进行填报;申报乡(镇)、社区级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择基层专用填报。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权限进行审核、评审。
(二)材料申报
1.信息填报。申报人填报评审材料时,须认真准确填写各填报项目,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正向、清晰的原件扫描件,因漏传、错传、未传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人未通过首次审核的,根据修改意见修改材料,并于退回后2日内修改提交,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退回后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2.学历证明。申报人在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的同时,需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无法查询,需扫描上传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3.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取得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新疆取得的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其他省区取得的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医德医风考核情况。各级医院的医务人员上传近5年(2020-2024年)医德医风考核表。药、护、技不需要上传。
5.代表作。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提供能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危重、死亡或疑难病例的病案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处方点评、技术推广总结等相关材料。
6.业绩成果。专业技术人员按《评审条件》要求,结合自身专业提供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业绩成果代表作材料。
7.其他材料。单位公示、公示结果、推荐报告、个人承诺书、进修经历、专业考试等资料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相应栏目中,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由单位职称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8.信息遮盖。本次评审实行信息遮盖,申报人按照系统提示点选“检查姓名遮盖”相应项目,在附件中遮盖本人姓名、行政职务、照片等信息(具体遮盖操作指南可参考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aks.xjzcsq.com——业务指南——信息遮盖流程)。涉密材料需经过脱密处理后上传。
9.援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援疆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受援单位、选派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申报时须提交《选派进疆专业技术人员在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推荐审批表》(附件4)。
10.普通话等级证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必须上传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不得低于三级乙等。
(三)材料审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重点审核申报人基本信息、学历、专业工作年限、聘任年限、实践能力(经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继续教育、业务考试等内容是否真实有效。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按程序上报公示无异议人员材料。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
(四)材料报送。评审申报材料通过评审委员会网上形式审核后,需由用人单位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自动生成带水印、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公示、公式结果、推荐报告、个人承诺书等的原件于11月15日前报地区卫健委。用人单位在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
(五)专业水平答辩。申报地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水平答辩。本年度参加驻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予参加现场答辩。答辩分数按10分制计入学科组量化赋分分值,答辩分数未达到答辩总分40%的,视为评审不通过。
(六)评审缴费标准。正高级700元/人,副高级600元/人。
(七)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每年须完成不少于25分的继续教育学习。以自治区继续教育终审结果名单为准。如2025年继续教育在评审前仍未公布且申报人员已达到其他评审条件要求的,可先参加申报,继续教育审核结果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票否决”,不推荐进行评审。
(八)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倾斜政策。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2025年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中,一线医务人员落实以下倾斜政策:
1.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免当年的继续教育;
2.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职称;
3.防疫一线工作经历等同于基层工作经历。
(九)强化督导问责。用人单位要严格落实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严肃评审工作纪律,严把评审质量关,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8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处理结果在全地区予以通报。
地区卫健委咨询电话:0997-2131480
平台技术服务:0991-3193615、3193501
监督举报电话:0997-2136169
附件:1.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
材料袋封面
2.自治区自治区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免学审批表
3.基层服务经历登记表
4.选派进疆专业技术人员在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
报推荐审批表
5.职称评审业绩成果表
6.新冠病毒疫情防疫一线人员证明
7.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8.推荐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模板)
9.个人承诺书(模板)
10.2025年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
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附件10:2025年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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