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为做好2015年自治区高级审计师评审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计厅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系列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12〕13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申报人员范围
(一)自治区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参加2012年、2013年、2014年全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达到国家高级审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的人员(双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人社办发〔2015〕40号文件精神,参加2014年全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达到自治区高级审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的人员(双科成绩均为50分以上)。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审计系列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应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系列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12〕136号)要求。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新人社发〔2012〕90号文件要求,县级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参加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2个科目考试,总分达到90分;地级及以上单位申报人员参加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4个科目考试,总分达到180分。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及具有硕士学历的申报人员可申请免试。
(三)继续教育培训包括专业科目培训和公需科目培训两部分。
1.专业科目培训。内审人员由内审协会负责专业科目培训并办证(不少于48学时)。国家审计人员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2张个人1寸免冠照片及相关费用50元一并邮寄审计厅人事处。其他申报人员专业科目培训可取得会计师等相关专业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2.公需科目培训。不少于24学时,根据《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过程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3〕585号),申报人员须通过登录新疆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xjrsjxjy.com/)进行在线注册、学习、考试和缴费。学习内容为必修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社会实践意义》、《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考试通过后,自行打印合格成绩单。
(四)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15〕53号)精神,自治区、各地(州、市)参与自治区“访惠聚”工作住村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申报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的,由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经同级“三民办”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后,申报人填写相应免考表(免考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可免考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继续教育学习。
三、报送方式
通过网上申报方式报送。申报人员请登陆http://www.xjzcsq.com/进行注册,填写“我的申请书”,扫描上传相关附件,网上报送流程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网上申报快速指南》(附件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作为基层单位进行注册,注册流程参照《基层单位网上注册快速指南》(附件2)。基层单位在网上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并报当地人事部门。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并通过基层单位审核后,方可打印推荐表和评审表。
四、申报材料
(一)《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推荐表》,网上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地州人事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后,报送原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原件。此表为网上申报结束并通过地州人事局审核后自动生成,在线打印。基层单位栏由本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呈报单位栏需县级人事局和地州市人事局同意盖章、自治区级单位盖章。中央驻疆单位申报人员需报自治区人社厅专技处取得委托评审函。
(三)《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单,扫描上传。
(四)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上传。
(五)审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上传。
(六)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证、内审人员培训证及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扫描上传并报送原件。
(七)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扫描上传并报送原件。
(八)2012-2014年个人年度考核表,扫描上传。
(九)个人业务工作总结(工作简历、各类考试情况、审计工作经历、审计工作业绩成果和著作论文情况,填入网上《我的申请书》内)。
(十)根据网上《我的申请书》的要求,逐条描述审计经历、审计业绩成果和实践性成果,并上传相关附件。
(十一)发表的审计业务论文。提供2-4篇(第一作者,不少于2000字),内容必须涉及审计专业。获奖优秀论文须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上传论文所在媒体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
五、评审会
高级审计师评审会将于下半年适时召开。评审会期间,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新人社发〔2010〕78号)对申报人员网上及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要求申报人员进行现场答辩,在此基础上进行量化赋分和排名,按照评审通过率控制在70%左右的要求,淘汰排名较后的人员。答辩以个人陈述5分钟和评委提问10分钟的方式进行,答辩内容包括个人工作简历、审计工作经历、审计业绩、实践性工作成果以及审计论文发表情况。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高评会结束后,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审计厅网站进行公示。
六、申报时间及其它
(一)请申报评审人员于201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进行网上申报,经高级审计师评审会办公室最终审核后,将须报送的材料于6月30日前邮寄审计厅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费用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收取。
(三)申报材料报送地址:自治区审计厅人事处(乌市建设路186号)。
邮政编码:830002
联 系 人:季红、吴源新
联系电话:0991-2814522、13009659929
0991-2814522、13319919808
QQ邮 箱:20156262@qq.com
附件:
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doc